| 贺州市财政局 |
|
| 2006-08-17 08:45 文章来源:贺州商务之窗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办公电话:513550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本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自治区与市、县(区)以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代编和汇总全市预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本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监督全市各级财政预算的执行;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三)参与研究拟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财政政策性建议,对全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控。
(四)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提出并与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收政策改革的建议。
(五)管理市财政公共支出;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制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关专用票据;监督执行住房资金财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管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以及粮食风险基金、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贯彻执行国有资本金管理制度;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国库工作,并对国有资产的收益的征管、使用进行监督,参与审核有关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
(九)参与研究金融、保险、政府债务和证券政策,管理和监督市政府的国内外债务;对本市利用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的贷款项目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管;监督管理市彩票发行市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在国际金融市场筹资。
(十)监督执行会计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境外会计公司在我市设置的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
(十一)监督财税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制定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计划,加强财税政策研究,组织市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