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贺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机构名录 >  正文
贺州市教育局
2006-08-17 10:21  文章来源:贺州商务之窗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办公电话:5139596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各项教育法规、政策,检查了解各县(区)对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实施情况;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规划、计划的实施。
  (二)综合管理各县(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师范教育等工作;审定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科设置;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素质教育工作。
  (三)监督全市各县(区)贯彻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县(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统计和审计工作。
  (四)管理贺州市师范学校及教育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核程序、任免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协助市政府管理梧州师专。
  (五)协调指导各类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教师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队伍的建设。
  (六)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青少年科技及美育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各种考试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继续教育、成人教育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八)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电化教育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危 瑜 电话: 010-51651200-63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