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8月16日秦全贵在全市防范特大事故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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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05 09:04 文章来源:贺州商务之窗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在全市2007年第三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秦全贵
(2007年8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以座谈会的形式召开,目的是让大家畅所欲言,认真剖析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认清其严峻的形势;目的是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是那个部门、那个人可以做好的,而是需要我们群策群力共同去抓好。今天会议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区第三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委办主任邱时暖同志通报了我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各县(区)、市农机局、市消防支队、梧州海事局、市交警支队也分别作了汇报发言,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总结经验,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降下来。下面,我就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督查工作,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并采取有力措施治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了全市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数量同比有所下降。1~7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99起,受伤418人,同比下降12.31%、25.36%。二是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三是部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较好。如水上交通、农机部门今年以来没有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加强了道路交通危险路段隐患的综合整治,把易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17处危险路段分别列入了市、县(区)级督促整改路段。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多、事故多的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认真剖析,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思想麻痹,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侥幸心理。特别是在一些安全生产形势较好的地方、行业和领域内,有的同志存有盲目乐观、松懈麻痹的思想,对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二是非法生产经营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力度不够,特别是非法采选矿行为屡禁不止。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事故3起、死亡4人。三是道路交通事故仍然频发,尤其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3起和12人,同比上升50%和100%。四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今年1-7月份,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103人,同比上升13.19%,死亡人数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5.25个百分点,比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增加8人。道路交通、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比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增加8人和2人。全市三县一区全部突破市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其中富川县比进度目标增加5人,八步、钟山和昭平分别比进度目标增加1人。五是安全事故隐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四不放过”原则不到位,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隐患不能及时解决,违章不能及时制止,整改措施乏力。
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李达球书记、市长陈利丹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分别作出重要批示。7月25日,市委李书记作出批示:“我市今年1-6月份的安全生产形势是很严峻的,尤其是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进度超控制指标,更危险的是有的地方、单位对安全生产并未予以足够重视,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是大事,是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平安和谐的重要方面。各级各部门都应高度重视。为确保安全,切实扭转被动局面,请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作深入分析,总结推广水上交通、农机部门的经验,加强对道路交通、工矿业的安全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把事故压下来,以保持良好的发展局面,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分析形势,强化责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严峻性,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高温干旱季节,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 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这一时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抓好如下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八成以上,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至关重要。公安、交通部门要深入分析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过程监控以及路面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大力加强对人、车、路的综合管理。重点强化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运输工具的安全检验,严防带病运行。要充分吸取岑溪“7.2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并以此为鉴,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大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确保今年内无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及经贸、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进行整治,要指导和督促各矿山企业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要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监控工作,严防各种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三季度,各类学校放暑假,学生出游较多,特别今年又是我市争创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年。因此,公安、消防、旅游、质监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旅游线路、景区景点的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马上停业整顿。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人群密集的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四)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场所避雷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严格控制生产企业操作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药量、成品和半成品数量,严禁各类工房超员、仓库和临时库房超量储存。在从事药产品制作过程中,凡遇大雷雨天气、药物温度自发升高或产生异味、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和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时,必须无条件停止生产活动。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针对夏季气温高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易受高温影响,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要实施重点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漏事故。
(六)认真抓好建筑安全施工生产。安监、建规委等部门要认真吸取湖南凤凰“8.13”特大桥梁坍塌事故的教训,并以此为鉴,认真开展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大检查,严厉查处无资质、无证施工现象,各有关部门把好质量关,从源头上抓好此项工作。
三、突出整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做出的又一重要决策,目的是通过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既是实施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具体措施,也是为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大政治任务。我市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好专项行动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排查整治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目前,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阶段性工作安排,县、市和自治区政府的督查已完成,下一步工作开始进入“回头看”再检查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督促有关企业尽快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等“六落实”, 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巩固和扩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同时,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矿山、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和经营场所,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另外,对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2007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的17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四、强化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重在落实,难在落实,关键在落实。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两个责任制、两个主体”未能真正落到实处。近期,自治区将对各地落实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措施及“两个责任制、两个主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刘奇葆书记、陆兵主席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两个责任制、两个主体”自查工作,自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摸清情况,找出问题,又要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委会。同时,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当前我市一些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事故查处不力、责任追究不严,特别是对“四不放过”原则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事故查处仅重视罚款,其它不重视或重视不够,以至于同一类事故在一个单位、一个地方重复发生。今后,凡不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除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渎职、失职责任。
此外,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事故考核进度指标。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特别是突破控制考核进度目标的县(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特点,加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力度,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强化安全监管,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坚决把事故压下来,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给市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五、加强宣传,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泛知晓
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贯彻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一个重大举措.将有力推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条例》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作出了全面、明确的法律规定,将有利于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利于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有利于推动企业和政府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加大对《条例》学习、贯彻和宣传。要把对《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并与《刑法修正案(六)》、高法、高检的司法解释以及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要认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最广泛地宣传到各类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增强企业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意识和履行事故报告、接受或配合事故调查的义务,形成全社会关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强大的法制氛围。
最后要特别强调的是,党的十七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这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政治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这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早作出安排部署,并认真抓好落实。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不能有丝毫懈怠。我们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