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9月20日潘坤华在“十一”黄金周旅游局际协调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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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05 09:19 文章来源:贺州商务之窗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在贺州市“十一”黄金周旅游局际协调会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潘坤华
(2007年9月20日)
同志们: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天在这里召开市 “十一”黄金周旅游局际协调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刚才,谢明伟副秘书长宣读了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方案,部署了 “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市假日旅游局际协调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的职责。我完全同意工作方案,希望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和旅游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重要意义
假日旅游是国内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黄金周是出游规模最大的旅游黄金周之一。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消费需求也在日益增长,随着市委、市政府对旅游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开展“创优”工作以来,我市旅游业又有了新的发展,今年前八个月的各项指标创历史新高。据统计,今年1—8月,全市接待旅游者231.27万人次,同比增长14.4%,其中入境旅游者7.72万人次,同比增长17.2%,旅游总收入1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6%,其中,旅游创汇1613.43万美元,同比增长28.3%。今年“五一”黄金周,全市接待旅游者14.06万人次,同比增长25.7%,占上半年全市接待国内旅游者总量的7%;旅游总收入4879.7万元,同比增长24.6%,占上半年旅游总收入的5%。这充分说明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势头良好,黄金周对我市旅游业实现既定目标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种好的局面也必将在“十一”黄金周中得到进一步体现。抓好黄金周对旅游业全年的工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决不可忽视。尤其是当前正处在党的十七大召开的前夕,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确保旅游市场秩序井然以及促进全社会的稳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就我市目前的情况来说,最紧要的事情是面临着“创优”的评定,“十一”旅游黄金周过后,国家旅游局 “创优”评定组将要到我市进行“创优”验收,因此,做好今年 “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对我市的“创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握好这一机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推动我市旅游业树形象、出效益、上台阶。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旅游安全管理
安全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各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业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于“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始终,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防止各种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创优”标准第二十大项中明确规定“近两年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一旦有发生有影响的旅游安全事故,不但会被扣掉8分,还会影响到国家旅游局是否同意对我市进行“创优”评定的严重问题。近几年我们没有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如果在黄金周这个关节眼上发生什么安全事故,这将对我市“创优”造成极大的影响,这是直接关系到我市“创优”成功与否的重要关键问题。
市假日办要组织好节前的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对象是汽车、游船、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景区的步道、旅游安全标志,容易发生火灾、急性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这些重点对象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在国家旅游局对我市“创优”验收之前,公安、交警、消防、交通、卫生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110、120、119的领导,对全市重要交通路段进行排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对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该整顿的坚决整顿,该停业的坚决予以停业。
各旅游企业也要制定工作方案,特别是要做好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各种集会尤其是重大聚集性活动,一定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旅游汽车公司要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杜绝车辆带“病”运营,防止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各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赔偿办法。各旅行社除按规定办理责任险外,还应主动提醒游客办理意外险或主动为游客办理意外险;对于易发生旅游行车事故的危险路段,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设立足够的道路安全警示牌,及时清除交通障碍,必要时可采取非常规措施,确保旅游行车安全。此外,各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要制定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工作预案,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严禁延报、缓报、瞒报,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业制定的今年 “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方案要求在9月26日前报给市假日办(市旅游局)。
三、抓住时机,广泛宣传,推动我市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旅游黄金周,是旅游宣传的重要时机。要借机造势,广泛宣传,大力推介,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根据我市旅游业特点,针对各主要客源市场,组织一系列宣传促销活动,吸引更多的省内外游客来贺州观光旅游,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促进旅游对经济社会综合拉动功能的进一步发挥,推动我市旅游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各新闻媒体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并抓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与旅游企业的合作,对我市黄金周旅游工作进行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导,增强旅游报道的趣味性、知识性、广泛性,吸引更多市民出游,引导好旅游者的消费行为,同时做好对我市“十一” 旅游黄金周的组织准备工作、安全健康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四、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切实维护好“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市场秩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广大旅游者的正当权益,是确保旅游黄金周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
市假日办要充分利用我市“创优”开展攻坚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结合开展旅游市场整顿与规范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在节前开展一次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重点查处“零负团费”、“黑社”、“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饭店酒店等游客集散地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维护我市的旅游形象。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对与旅游相关的场所进行监督,优化旅游环境,使游客在我市玩得开心,游得满意,决不让一位游客在贺州受到委屈。
各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要按照《贺州市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公约》的要求来规范经营和服务行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经营活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减少投诉事件,努力追求零投诉,以更好的文明风范和更优质的服务水平展现在广大游客的面前。
五、提质增效,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一” 旅游黄金周工作,要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在确保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力争各项旅游指标再上新台阶。要以旅游黄金周为载体,各景区适时推出形式新颖、参与性强、经济效益高的娱乐项目,丰富景区内涵,增强景区吸引力,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切实提高景区的经济效益;各酒店、餐饮点适时推出具有地方特色丰富的餐饮,增加旅游消费。同时,要借助黄金周“余波”,进一步拉动我市秋冬季旅游市场,努力改变我市旅游淡旺季明显的状况,不断培育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再掀旅游新高潮。我们相信,各旅游企业只要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工作到位,就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我市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增长。
六、积极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确保工作顺畅,运转正常高效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把好统计数据及各类信息材料的质量关,并及时准确地向市假日办报送统计信息,不得漏报、瞒报、迟报。同时,各县区旅游局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安排专人值班,带班领导要对每天上报资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尤其是纳入全市旅游信息预报统计范围的旅游景区,如姑婆山森林公园,贺州温泉、玉石林、黄姚古镇、紫云景区等重要景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旅游局的要求,按时报送旅游统计信息资料。“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市假日旅游局际协调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县(区)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必须做到责任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上报市假日办,以便保持联络畅通,保证有人受理投诉,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同志们,“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我们要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并把黄金周工作当作“创优”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狠抓落实,锐意进取,全面实现旅游黄金周“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不断开创我市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两节”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