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额外设立外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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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5 10:17 文章来源:贺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办理单位:贺州市商务局
适用范围:限额外外资企业
申报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外资企业章程;
3、可行性报告;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名单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如是个人投资,需提供所在地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以及个人财产的说明;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它需要报送的材料(如工商名称登记等)。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批准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办理地点:市政务中心3楼北楼大厅市商务局窗口
咨询热线:513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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