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审批(独资、合资、合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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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5 10:20 文章来源:贺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办理单位:贺州市商务局
适用范围:境外投资开办企业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组织形式、股权结构);
2、境外企业章程及相亲协议或合同;
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需购汇或从境内带出资金的);
4、同办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
5、法律法规及其他部门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受理—审验—上报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批准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办理地点:市政务中心3楼北楼大厅市商务局窗口
咨询热线:513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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